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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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業工地主任訓練班.

課程資訊

課程介紹

符合「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」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,修習相關課程,熟悉營建新法規及技術,並瞭解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,以期提昇工作職能。
​
完成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,經
評定考試合格後,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,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。

報名費用

註冊費 新台幣 32,000 元整
     》含訓練費用、考試費、證照費
​報名優惠:
(1)本校校友註冊費 新台幣 31,000 元整。
​(2)四人以上團報折價1,000 元。

(3)十人以上團報歡迎電洽優惠。

報名方式

請先"詳閱簡章受訓辦法"並填妥相關資料後,親送報名表或郵寄掛號。
親送方式 :
台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B4辦公室
郵寄地址 : 
​10608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 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-進修部工地主任班 收
​
​經本校初審資格符合者,將於開課前一至二週,email
由本校系統發出的繳費單以及開課通知。
報名簡章下載

報名資格 詳情見簡章


符合下列任一項:
  1. 專科以上學校土木、建築、營建、水利、環境或相關系、科畢業,並於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。
  2. 職業學校土木、建築或相關類科畢業,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。
  3. 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,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。
  4.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、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,並於及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。
  5. 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,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。
  6. 專業營造業,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,並有三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。

注意事項 課程規範


退費規定:
(1)自註冊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
(2)上課時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。
(3)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所有費用概不退還。
(4)修讀人數若有不足,本單位有權停開並退費。

​修課規定:
(1)本班為非學分班,不授予學分、學位證書、不發予成績單,缺席時數須低於10小時(含請假)予以核發結訓證書。
(2)未經講師同意錄音錄影,或經查證部分內容加以翻錄、公開播出、傳送,或做成資料片存放,本中心保有法律追訴權。
(3)本班無補課機制,課程均須於當期修習完畢,因故無法出席者,恕無法提供插班、補課。
(4)於修習期間應遵守本單位修課守則,故意以不當行為影響他人授課權益經勸告未改善者,本單位保有因故退訓學員之權利,恕無法退費。
(5)本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解釋及取消課程之權利。若課程有調整將提前告知已報名學員。

​

課程承辦

劉小姐
電話:02-27712171 分機1747
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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