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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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業工地主任回訓班.

課程資訊

課程介紹

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,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,為達到「終身學習」目的,使其熟悉營建新訂法規及技術,須再修習新相關課程。
​

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,每逾4年,應再取得最近4年內回訓證明,始得換領執業證後繼續擔任營造業工地主任。

報名費用

註冊費 新台幣 4,300元整

​報名優惠:
(1)本校校友價 新台幣 4,000 元整。
(2)十人以上團報歡迎電洽優惠。

報名方式

請先"詳閱簡章受訓辦法"並填妥相關資料後,親送報名表或郵寄掛號。
親送方式 :
台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B4辦公室
郵寄地址 : 
​10608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 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-進修部工地主任班 收
​
​經本校初審資格符合者,將於開課前一至二週,email
由本校系統發出的繳費單以及開課通知。
報名簡章下載

報名資格 詳情見簡章



​一、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。


注意事項 課程規範


退費規定:
(1)自註冊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
(2)上課時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。
(3)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所有費用概不退還。
(4)修讀人數若有不足,本單位有權停開並退費。

​修課規定:
(1)本班為非學分班,不授予學分、學位證書、不發予成績單,缺席時數須低於10小時(含請假)予以核發結訓證書。
(2)未經講師同意錄音錄影,或經查證部分內容加以翻錄、公開播出、傳送,或做成資料片存放,本中心保有法律追訴權。
(3)本班無補課機制,課程均須於當期修習完畢,因故無法出席者,恕無法提供插班、補課。
(4)於修習期間應遵守本單位修課守則,故意以不當行為影響他人授課權益經勸告未改善者,本單位保有因故退訓學員之權利,恕無法退費。
(5)本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解釋及取消課程之權利。若課程有調整將提前告知已報名學員。

課程承辦 

劉小姐
電話:02-27712171 分機1747
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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